宣贯学习《西藏自治区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法》
查看: 日期:2020-06-19

2020年6月15日,我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《西藏自治区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法》的文件内容和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学习。通过本次学习,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,形成了以下共识。

一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。按照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RB/T214-2017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,完善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,并有效运行。

二、绝不弄虚作假,伪造、篡改检测数据。严格按照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》要求,在检验检测活动中不篡改、伪造或者指使篡改、伪造监测数据,并接受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。

三、杜绝行政干预。在检验检测过程中,不受来自上级和本公司的行政干预,科学、公正、独立地出具真实准确的监测数据。

四、接受社会监督。在检验检测活动中,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,和社会监督,做到检测行为公正、真实、准确。

五、切实提高检测技术能力。加强技术培训和学习,严把质量关,提高公司整体的检测技术能力。

六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。积极配合政府部门,响应号召,主动承担检验检测社会责任。